日期:2013-08-21 23:00
錄儀的推廣使用,成功地破解了這一難題,為維護民警行車過程中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2009年某月某日,民警在維護秩序中,無端受到一名醉酒旅客的謾罵和毆打,整個過程被民警佩戴的行車記錄儀全部錄下。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由于案發時正值列車檢票時間,知情證人已經乘車離去。該人又拒不承認違法事實,在此情況下,民警適時出具行車記錄儀記錄的事實證據,該人對自身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得到了應有的處罰。在民警維權中,發揮保障性作用。
6、 規范性作用。
行車記錄儀不僅能為日常行車勤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