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1 22:59
每當發生交通事故,這些對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明明事實是如此,不過一但遇上對方百般推托,明知事實不是如此,卻又無法提出反駁的證據,當交通警察到達現場處理時,也只能憑著事故現場及兩造雙方說法,繪制事故現場圖。 然而車輛損傷事小,如果牽扯到有人傷亡的交通意外時,路口監視器沒拍到,或是缺少目擊證人的出面舉證,難道就要認賠了事嗎?讓肇事者不用得到法律制裁嗎?
最近在各大網路或是電視媒體頻頻報導的行車記錄儀,功能可說是汽車使用的黑盒子,藉由發動引擎隨即可以錄像錄影的功能,透過高清鏡頭攝影,將車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