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6 10:11
《社會團體負責人備案表》一式三份,經(jīng)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4、經(jīng)秘書處審核備案(申請單位證照是否真實)。
5、報理事會討論通過或報會長審批。
6、獲批后,通知其繳交年度會費(或一屆性會費),會費須存入商會開設的銀行帳戶。
7、由秘書處代表商會頒發(fā)會員單位證書(牌匾)。
三、會費標準
1、會員2500元/年,8000元/4年;
2、理事16000元/4年;
3、副會長30000元/4年;
4、常務副會長40000元/4年;
5、會長50000元/4年。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