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4-02 10:29
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
會長辦公會議制度
為更好地發揮商會會長班子集體領導、集體決策的作用,進一步規范會長辦會會議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長辦公會議是商會發揮集體領導、集體智慧,對商會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經過集中討論研究作出決策的重要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召開。情況特殊時也可以通訊形式召開,書面征求各會長意見。
二、根據商會工作需要,秘書處將須經會長辦公會議研究討論的議題,提請執行會長、會長商定召開會議的時間。
三、商會各級機構凡有涉及行業問題的動議,應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