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改革發展的需要,推進行業規范、有序、可持續發展,引導和幫助會員強化企業管理、拓展市場、解決糾紛,為行業、會員及社會消費者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務
。經研究,組建商會專家庫。為提高專家工作積極性,確保專家庫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商會專家對消費者的正確引導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聘任原則
自愿、公開、公平、擇優。
二、聘任條件
(一)熱愛本行業,熱心商會工作,積極參加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遵守工作紀律,在本行業內無違規行為與有責投訴記錄;
(三)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和相關行業尤其是汽車維修行業的各項政策;
(四)熟悉汽車配件用品行業技術和業務以及國內外技術情況和發展動向,了解行業相關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發展應用,具有扎實的專業技術和理論知識,豐富的產品質量與故障判斷、分析能力以及實踐經驗或企業經營、管理能力;
(五)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連續5年以上(含5年)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工作經驗或具有中專、中技、高中學歷和連續10年以上(含10年)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工作經驗,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六)年齡不超過65周歲;
(七)具有較好的口頭及文字表達能力,能為會員企業的規范與發展提供指導和幫助,為行業發展獻計獻策。
(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經商會審核認定可不受學歷、職稱的限制:
1、在本行業確有較高專業造詣和技術特長,且在省級以上重點專業期刊發表論文3篇以上的;
2、在地級市以上或商會組織的行業技術、技能競賽中獲得名次或重要獎項的;
3、獲得地級市以上與本行業有關的其他重要獎項,在本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
三、聘任程序
凡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會員單位人員,符合聘任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同時,須有3名商會專家聯名推薦(首批專家人員的申請,須有3名理事聯名推薦)。
(一)在職人員提出申請的,填妥《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推薦表》后,交本人所在單位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特殊專業人才經商會審核同意,可不受會員單位條件的限制。
(二)申請人員將填妥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的《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推薦表》連同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學術論文等個人資質材料復印件交商會秘書處并提供原件核對。符合聘任條件的,由商會秘書處提出推薦名單;
(三)商會秘書處將專家推薦名單提交商會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作出聘任決定;
(四)由商會秘書處統一辦理聘任并發放證書。
四、受聘專家職責:
(一)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汽車配件用品行業的政策法規和商會各項規定,并在本單位中帶頭履行;
(二)指導、幫扶會員單位開展誠信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三)舉辦講座與培訓,推動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發展應用,提升行業從業人員的質量技術、經營管理素質;
(四)對商會引導行業發展的重大業務項目提出專家評估意見;
(五)參與制定有利于行業規范發展的標準與規定;
(六)對涉及會員經營中出現的有關汽車配件質量技術糾紛進行質量技術鑒定,提出分析與調解或處理意見。為此,成立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汽車配件質量糾紛調解與鑒定專家組,其具體職責是:
1、根據會員請求,受理涉及汽車配件服務、質量(包括正牌與偽、劣件的鑒定)的糾紛投訴和調解工作;
2、提出技術分析與鑒定意見(一式兩份,分別送當事方與秘書處存),專家組須簽名并加蓋商會公章;
3、根據需要,提出調解或處理意見(一式兩份,分別送當事方與秘書處存),專家組須簽名并加蓋商會公章;
4、對行業中非會員或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的涉及汽車配件質量技術糾紛的分析與鑒定要求,視情況研定;
5、專家組須將處理事項的全部相關資料完整交秘書處存檔。
五、考核管理
(一)商會秘書處負責對專家的日常出勤情況進行登記管理,聘期內專家參與商會活動、會議出勤次數不少于10次;
(二)聘期內專家每年向商會提交一篇年終專家工作總結;
(三)建立商會專家考核機制。制訂《商會專家考核辦法》,商會每年對專家進行一次考核,評出的優秀專家由商會進行表揚和獎勵,不稱職的專家按程序予以解聘;
(四)聘期內專家單位、地址、電話變動的,需及時告知商會秘書處。
六、續聘和解聘
(一)續聘
商會專家聘期為兩年。聘期滿后,可向商會提出續聘申請,填寫《專家續聘申請表》;
1、商會根據續聘申請人在上一聘期內的綜合考核情況及實際工作表現確認其續聘資格;
2、綜合考核合格,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在本行業內無違規行為與有責投訴記錄者,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核通過后予以續聘。
(二)解聘
商會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提交監事審核并經商會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予以解聘:
1、聘期內存在違法犯罪記錄,或在本行業內有違規行為與有責投訴記錄、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者,予以解聘,并根據情節輕重作出處理,2—5年內不再批準其重新申請的請求;
2、嚴重影響、損壞行業及商會形象的給予行業內通報批評,并予以解聘;
3、一年內累計3次無故不參加專家活動工作的;
4、本人要求解除聘任的。
七、附則
1、受理汽車配件質量糾紛調解與鑒定工作,實行合理的有償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所發生的誤餐、旅差費用)及內外收費有別原則,對會員單位優惠辦理。
2、商會秘書處負責商會專家的管理工作。
3、本辦法由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負責解釋,經商會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待理事會召開時按商會章程規定通過)。
附件:1.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推薦表
2.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續聘申請表
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推薦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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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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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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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
照片
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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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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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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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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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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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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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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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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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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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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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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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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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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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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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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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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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學術論文(何時、何地出版或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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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何種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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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推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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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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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專家聯名推薦意見(首批由理事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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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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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推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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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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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會長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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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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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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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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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汽車配件用品行業商會專家續聘申請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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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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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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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
照片
粘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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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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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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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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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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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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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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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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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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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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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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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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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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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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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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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聘期履行專家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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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學術論文(何時、何地出版或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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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過何種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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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續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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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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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會專家聯名續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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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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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續聘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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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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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意見(解聘時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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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
執行會長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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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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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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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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